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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公告       ★★★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6 7:29:41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生的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怀柔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等相关重要职能。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实习生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筛选考核、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怀柔本地户口优先(单位不提供住宿)。
  3、实习生条件:2010年、2011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本科毕业为24周岁(含)以下,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为28周岁(含)以下,硕士学位。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专业:经济类、金融类、财务类、法律类、中文新闻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5日——12月21日。
  2、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近期生活照发至gaochrong@bjhr.net.cn邮箱中,并注明”应聘”字样,简历不予退还。应聘者请勿来访,一律不予以接待。
  3、考试办法
  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初步筛选,于12月24日前通知初选合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根据考试及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rfgw.gov.cn)
  四、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拟入选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真实性进行相应调查,如发现基本信息、学历情况等信息不属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对于拟聘用的实习生要签订实习协议,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高长荣、王倩、杜金颖
  联系电话:010-69624662   
  本公告由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区发展和改革委招聘实习生报名表.xls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文章录入:lekgwy01    责任编辑:lekgw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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