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选聘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公开选聘1名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拟选聘职员1人(详见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开选聘职员计划表)。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三、选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岁以下,5年以上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选聘。
(六)符合《深圳市事业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第三十条第十款之规定。
(七)符合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职位计划表附后)。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1月8日09:30--17: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会议室(盐田区建工大厦17楼)(沙头角田心东路)。联系电话:25555135。
3、所需材料:《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现场填写,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考人员于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5、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6、资格初审结果将于11月12日16:00 时候前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书)。
地点: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会议室(盐田区建工大厦17楼)。
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和消费维权相关知识为主。
2、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在拟聘人选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公示
1、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3、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如最高年龄40岁指196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六、本公告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251723、25555135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开选聘职员计划表.doc
附件2: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