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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
来源:扬州市人事局 时间:2009-2-20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09年2月20日9:00—2月2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2月20日9:00—2月27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09年2月20日9:00—2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报考者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先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再进行网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考生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等场合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4、开考比例为3:1,不足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9:00-16:00。
    5、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江苏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公安机关2009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等文件,弄清文件规定,准确选报职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09年3月23-24日到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子江中路746号),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09年3月16日-21日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市直部门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县(市、区)部门和乡镇(街道)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该系统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者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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