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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医院201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
丽水市中医院201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丽水市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5 17:06:19

关于丽水市中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丽水市中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医学硕士研究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人数(名)

临床科室

呼吸内科或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专业

2

中医科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肿瘤、肾病、肝病、心血管、神经内科专业

5

妇产科

妇产专业

1

中医妇科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妇科专业

1

老年病科

老年病或中西医结合老年病专业

1

外科

普外、肝胆、脑外、泌尿科专业

2

中医外科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肛肠外科专业

1

骨科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1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掌握本专业的必备技能和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04-20106月底,地点:丽水市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78-2124095,邮编:323000Email:lzyrsk@126.com。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拟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政府网站、丽水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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